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LI TO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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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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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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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概况
利通区位于宁夏中部,距宁夏首府银川市59公里,坐落黄河之滨,是“天下黄河富宁夏”的菁华之地,是吴忠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水旱码头·商埠重镇”之美誉。利通区辖区总面积141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88平方公里、建成区58平方公里,辖8镇4乡,106个行政村、28个社区;常住人口46.43万人,其中回族人口29.06万人,占总人口的62.58%;共有基层党组织510个,党员14861名。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积极构建“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体系。工业方面,规划建设了金积工业园区、纺织产业园、装备制造园等园区,总占地面积27.58平方公里,形成了以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绿色食品为重点的主导产业,培育了伊利乳业、吴忠仪表等龙头企业。农业方面,耕地面积45.19万亩,总灌溉面积66万亩,高效节水32万亩,规划建设了五里坡、孙家滩两大生态养殖基地和金积设施瓜菜、高闸供港蔬菜等种植基地,形成了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特色产业。服务业方面,规划建设了农副产品、建材家居、汽车城等商贸市场,打造了香丁丁、杜优素等早茶连锁品牌,形成了美食品鉴、休闲观光、乡村民宿为一体的文旅产业。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首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区)等多项国字号荣誉。
历史沿革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9月,重建于1979年3月,1983年11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吴忠县为县级市,吴忠县人民检察院也更名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县级吴忠市升格为地级吴忠市,新设县级利通区,吴忠市检察院也更名为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机构人员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7名。院党组班子有6名成员组成。现任党组书记马波同志,经吴忠市利通区委决定,2024年5月,担任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书记。内设机构有:政治部(法警大队)、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8个内设机构。
检察工作
近年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在吴忠市委、利通区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按照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活动为目标,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总抓手,以“抓服务、转理念,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抓基础、保稳定,推动检察工作新跨越;抓规范、促提升,推动检察工作新突破”为思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全院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工作业绩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的充分肯定。
荣誉榜
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记集体一等功;
2001年被利通区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2年党总支被利通区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总支”;
2003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2003年被吴忠市院评为“先进检察院”;
2003年被吴忠市委、吴忠市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院工会被市总工会评为“文明干部之家”;
2003年被利通区委、区政府记公务员年度考核集体三等功、被利通区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驻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先进单位”;
2008年院第一党支部被利通区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9年我院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
2010年院团支部被利通区团委评为优秀单位;
2011年院团支部被自治区团委授予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1年我院被吴忠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2011年我院被利通区区委评为学习型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2011年我院被利通区区委评为“五个好”机关党组织;
2011年我院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2011年我院被利通区政法委评为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我院被评为利通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2015年我院被共青团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号”;
2016年我院被吴忠市院评为2015年度检察工作先进检察院;
2016年我院被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2016年我院被吴忠市市委、吴忠市院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2017年我院被吴忠市院评为2016年度检察工作先进检察院;
2017年我院被吴忠市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三等功;
2017年我院被继续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
2020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3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未来寄语
历史总是预示着未来,过去辉煌的成就令人自豪,未来的宏伟蓝图催人奋进。在新的历史时期,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踏实的步伐、更加旺盛的斗志、求实创新,开拓前进,开创检察事业更加美好的未来,为建设滨河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